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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8-06-06 字号:[ ]
关于优化城区道路路网规划,加快道路绿化、亮化、人性化改造升级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缓解交通拥堵等社会矛盾,我区加快了城区道路建设步伐,中心城区“目字放射”快速路网结构和 “十二横十一纵”的主干路网格局已基本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城市道路改造升级力度,完成了机场路、宝塔路、中大街等一批城区主干道提档升级,目前,城区绿地率从39.6%增长至40.23%,城区绿化覆盖率从44%增长至44.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92.83%,城市路灯亮化率保持在98%以上,各项城市指标显著提高,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但目前,我区城区道路在规划设计、改造升级等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路网规划需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管理、绿化建设和管理、美化亮化等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

1、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路网格局。要根据溧水区城市规划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以及土地利用布局和市政道路建设规范,综合考虑交通、绿化、美化、亮化、排水、停车、沿街设施、地下管线、管理设施等综合要素,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基础上,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区路网总体规划布局和功能结构,增加路网密度,特别是横向路网密度,形成快速便捷、网络性强的城区干道系统和支路系统。城区道路规划建设既要突出快速通行效率,更要强调安全性能,优先处理好人流与车流的关系,综合考虑道路周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配套承载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要尽可能做到景观功能、文化功能等一次性规划到位,避免城区道路重复开挖。

2、进一步突出人性化的设计要求。一是要合理规划设计路面宽度,城区道路要根据所处位置和承载功能,分类规划设计,街区道路不宜过宽,过宽不利于人气集聚,难以形成商业氛围;兼顾过境功能的交通道路,可能宽则宽(如机场路、栖凤路等),提高通行能力。二是要结合《南京市城市街道设计导则》,对人行步道、道路景观、共享单车等进行更加人性化的设计,特别是街区的行人过街通道,在合理设计地面人行步道的同时,在一些重要的路段和路口,可考虑建设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特别是地下通道的建设,既方便市民安全通行,又可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三是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过去,城区部分道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未能按照总体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造成反复开挖,市民反响较大,今后在新建或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尽量杜绝随意更改。四是要加快打通断头路,相关部门要尽早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后加快建设,切实增强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3、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的建设运行管理。市政道路建设运行管理是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应对市政道路设施建设运行实行专项督查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维护。要严格实行施工保证金制度,确保施工单位主动维护市政设施的完好,减少施工带来的毁坏现象。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管部门要及时责令整改,整改成效与工程验收挂钩。对在人行道占道、排污等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行人安全。

4、进一步提升绿化园林的品质。要尽快制定出台溧水区城区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道路、公园、景观建设的前期绿化方案,参照市园林局的做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即前期绿化方案要经绿化园林专家评审,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盖章,以减少建设后期在不符合绿化设计方面的整改及损失。要科学合理规划城区道路绿化的宽度、密度,选植适宜的绿化树种,避免道路树种过分求高、求大、求多,可适度增加绿雕等景观小品。要严格实行绿化园林属地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绿化养护责任,积极探索市场化管养机制,并由区城建局对各责任单位绿化养护成效统一组织检查、考核,区财政要加大绿化园林管养的资金保障力度。

5、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亮化水平。要充分认证城区道路两侧亮化方案,加大楼宇、道路景观、在建公园的亮化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尽量减少临时性亮化设施。按照既节能环保又美化亮化的原则,整合城建局、城管局亮化设施管理资源,加快建设城区照明集中监控中心,对城区照明亮化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智能化管理,切实提升城区亮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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