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产业新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既要有先进装备作基础,更要有一支素质高、技能强、具有创新能力的劳动者队伍作为支撑。近年来,尽管我区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上万人次,但其总体呈投入较低(2017年发放各类培训补贴仅220万元)、质量不高,培训内容、教材针对性不强,技能培训和就业上岗相分离,培训内容与企业需求相脱节,以及企业和职工参与积极性都不很高的状况。为此,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技能培训组织程度。一是制定符合我区实际需要的技能培训规则,并将其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产业规划。在培训课目设置上,要根据“需求引导培训”原则,有针对性地设置新的技能培训课目,以精准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成效,为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建立由人社局、安监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参加的职业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大培训”体系,进一步整合部门、企业、培训学校的要素资源,形成联盟,构建起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就业“一条龙”的紧凑型培训模式,提高技能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培训效率,打造出溧水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三是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涉及特殊工种和特殊容器的上岗证培训考试需到南京,导致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的契机,加强与市主管部门沟通,申请培训及考点下放,切实方便企业和受训人员。四是立足更加充分就业,针对社会上有8%左右的劳动力因系文盲而难以享受市培训补贴被排除在技能培训之外的状况,由区参照市补贴承担其培训支出,实现技能培训的广覆盖。
2、发挥中等专业学校主阵地作用。溧水中等专业学校在全区各类培训机构中实力最为雄厚,是我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应加大投入,深化改革,重点培育。一是加强与高校、高资质培训考试机构联合。支持中专校加大区内、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打造本区职业技能培训主体平台,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中专校积极引进各类高等院校及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提升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层次,且有针对性地为本区培养在产业新城建设中所急需的技能人才。二是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在合作中紧跟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使之成为支持我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的主要来源地。三是支持中等专业学校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分校区,与企业联合开展生产性实训、半工半读式培训,切实消除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两张皮”的现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在为企业服务中造就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手抓在职教师职业技能素质的提高,一手引进拔尖职业技能培训人才,以一流师资队伍保证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五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公办学校开展高度市场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应建立与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尤其是考核分配权,切实调动学校、教师投身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3、发挥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建设知行合一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离不开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是大力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对主动系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经考核认证,区参照人社培训目录给予相应的补贴。对企业职工的培训补贴不抵扣企业稳岗补贴。二是支持鼓励长安、创维等标准制定者企业设立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以对我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自行设立的培训项目给予认证。三是对企业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发挥师带徒功能,培养高技能拔尖人才,使之成为“工匠”摇篮。四是引导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相结合的职工薪酬制度,以更高质量就业调动职工爱岗敬业、主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4、用好社会力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立足共商共建共享,强化行业内部交流,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集约使用,进一步彰显我区的产业特色,夯实发展基础,促进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发挥好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引导作用,积极引进培训能力强、质量优的培训机构,导入竞争机制,一方面解决我区紧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另一方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内生动力,形成培训机构优胜劣汰的发展局面。
5、营造学习掌握职业技能氛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区应以学习贯彻国务院精神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和平台在全区营造学习技能、尊崇技能和终身学习提高技能的氛围,为产业新城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一是表彰“工匠”,对在全国和省市获得技能比赛优异成绩的予以重奖,树立标杆,明确导向。二是搭建技能展示平台,在区级层面每年举办职工技能大赛,使之成为我区发展实体经济的标配,激发各行各业学习技能的热情。三是以互学互鉴为目的,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交流,在交流中不断提高我区职工技能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