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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政协主席会议制度
溧水县政协主席会议制度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1、会议的日期、议程由主席、常务副主席提出,或由秘书长提出主席决定。 2、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处理全会、常委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程,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文件; (3)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和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 (4)讨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审议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6)讨论决定重要视察、调研和考察等活动; (7)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 会议请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含外聘的副主任,视会议内容而定)、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人民团体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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